根据《2008年金华市医疗机构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集中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现将供应商办理CA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国产药品只接受生产企业(或同集团公司的经营企业)报价,进口药品接受一级代理商报价。报价企业即为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 ※ 供应商必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即CA电子签名认证)参与网上询价采购工作,以保证数据的合法性。 CA办理流程: 1、网上注册:无帐号供应商需登陆www.emedexchange.com,进入海虹医药交易网站,点击网站右侧“系统登陆”中“注册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点击“提交企业信息”。(原本有帐号的供应商可以直接携带下述“资料准备”中涉及的必要资料办理CA。) 2、资料准备:工作人员在1个小时内(工作时间)将审核结果发送到客户邮箱,请客户根据邮件中要求填写以下资料并递交至代理机构CA办理点。(请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易员、信息员授权书。(附件一) 2)生产企业授权书(经营企业使用)。(附件二) (2008年金华询价项目进口品种一级代理商使用) 3)授权书,如不是交易代表本人前来办理需企业出具授权书,(盖公章)。(附件三)及交易代表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章。 4)如企业要求更换、删除原交易代表的同时出具交易代表撤销函。(附件四) 3、办理CA:工作人员收到资料后为被授权人开具实名制账号,并发放密码和CA(已有账号密码的用户可直接办理CA)。 4、办理点: 杭州: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7楼 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9层 5、费用:工本费人民币300元。 6、联系电话:杭州:0571-56358064、56358068-6302 金华:0579-82368313 北京:010-59607500、59607501 7、远程办理: 汇款至:开户银行:招行亚运村支行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帐 号:0785873810001 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010-59607567 以及信息员、交易员授权书(附件一)或生产企业代理授权书(附件二)(原件)邮寄至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9层 邮编:100029 (注:由于项目时间紧凑,建议到办理点现场办理)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易员、信息员授权书、生产企业授权书、授权书、交易代表撤销函.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