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或补交粉针剂亚剂型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投标人:
如实际投标或中标后供应的药品,与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工艺证明及具体亚剂型不符,将作废标处理。
本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6日下午17点。
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