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对新医改的基本原则落脚在政府主导和强调公益性之后,由于一直未出台具体的改革文本,何谓"政府主导"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之一。多数解读者认为,政府主导意味着政府主办医疗机构,或政府支付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八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卫生部部长高强首度系统阐述了卫生部对"政府主导"应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高强强调,首先,政府主导应该体现在立法上,即政府要健全卫生立法。从目前卫生立法的现状和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看,卫生领域一些原则性和刚性问题,还没有用法律加以明确。因此健全卫生法律法规成为推进新一轮医改的必要要求。
卫生部在这一层面的政府主导上已经迈开了实质性步伐。日前,卫生部公布了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有5件法律、6件行政法规、30件部门规章,其中包括与新医改方向和目标密切相关的<初级卫生保健法>。
其次,政府制定卫生发展规划,并保证能够严格地执行和落实,是政府主导的另一个重要体现。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存在"重医疗,轻预防;重城市,轻农村;重大型医院,轻社区卫生"的倾向。大型公立医院的盲目扩张,既造成了卫生资源使用的浪费,也挤占了有限的卫生投资。
"政府要强化卫生规划,在哪里办医院,办什么样的医院,都需要政府规划,并需要政府严格控制。"3月18日,国研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葛延风表示,支持高强"卫生规划政府要负起责任"的观点。
第三,政府投入到位是"政府主导"的最关键部分。高强再次给"政府投入到位"描述了清晰路径,即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以农村和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为载体,以全体城乡居民为对象,以适宜的技术和基本药物为手段,免费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政府主导的含义如果是指政府办医院,并直接提供医疗服务,假如财政能力、服务效率和监管跟不上,会不会引起群众更大的失望?"在论坛上,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海闻把问题抛给了台上的高强。
海闻关于"质疑政府办医院的效率"的问题,直接针对的是之前新医改方案中引发学者争论的焦点——政府投入卫生领域的方向,应该补给供方(医院)还是补给需方(患者)?
对此,高强没有直接回应,而是强调政府办医院的现象在中国是一个现实。"不是现在才办起来的,也不是今后才办,全国医疗卫生优质资源的96%是公立医院拥有的。"高强表示,尽管这个结构不合理,今后有一批公立的资源要进行改制,"但是政府必须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责。不能把这个基本职责推向社会,也不能实行市场化"。
此前,高强在接受采访时已经表示,如果不补助供方,医疗机构继续靠收费维持运行,就难以控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也难以维持。
因此,高强在论坛上再次重申,要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一方面政府应该保证必要的经费,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公立医院实行严格监管。
政府监管成为高强眼中"政府主导"的第四个重要内容。
高强从管理医疗服务的职能出发,给出了政府监管医疗机构的大致方向:健全技术准入、职业规范、质量考核、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和患者权益保障等基本的监管制度;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资格的管理;改革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逐步取消以药补医的政策,规范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严禁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药收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药品回扣等违法行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