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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明确汶川地震灾区部分受伤人员来青岛指定医院治疗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南区分局积极配合救治灾区伤员,将药品监管“关口”前移。监管稽查人员分别到辖区内确定迎接伤员的5家医院检查督导药品安全,确保伤员用药安全。
5月22日全天,该局监管稽查人员分别到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四零一医院、市立医院东部医院,第五、第九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存储运输等环节,并帮助协调有关紧缺药品,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伤员用药安全。
监督检查中,他们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监管人员细化任务目标,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储运、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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